太阳下编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相传伤寒过经日久。其证不解。谓之坏病遂与过经不解之病无辨。仲景止言三日。未尝言过经日久不痊也。所谓坏病者。言误汗吐下温针。病仍不解。表证已罢。邪气入里不可复用桂枝也。设桂枝证尚在。不得谓之坏病矣。至于过经不解。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余日。十三日。尚有传之不尽者其邪犹在三阳留恋。故仲景主以大柴胡。柴胡芒硝调胃承气。随证虚实而解其热也。经云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日上者。太阳既可留多日。
则阳明少阳亦可留。过经漫无解期矣。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惟病有传过三阴而脉续浮发热者。此正气内复迫邪出外而解。必不复传也。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再入太阳之事耶。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此本误用大青龙因而致变者。立法也。汗出虽多而热不退。则邪未尽而正大伤。况里虚为悸。上虚为眩。经虚为。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大发其汗。致阳气不能卫外。而汗漏不止。即如水流漓之互辞也。恶风者。腠理大开。为风所袭也。小便难者。津液外泄。而不下渗。兼卫气外脱而膀胱之气化不行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过汗亡阳筋脉失养。兼袭虚风。而增其劲也。故加附子于桂枝汤内。温经散寒。用桂枝汤者。和在表之营卫。加附子者。壮在表之元阳。本非阳虚。是不用四逆也。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
此本桂枝证。误用麻黄。反伤营血。阳气暴虚。故脉反沉迟而身痛也。此脉沉迟与尺迟大异。尺迟乃元气素虚。此六部皆沉迟为发汗新虚。故仍用桂枝和营。加芍药收阴。生姜散邪。人参辅正。名曰新加汤非桂枝旧法也。
吐下腹胀为实。以邪气乘虚入里也。此本桂枝证误用麻黄发汗。津液外泄。脾胃气虚。阴气内结。壅而为满。故以益脾和胃降气涤饮为治也。
汗本心之液。发汗后。脐下悸者。脾气虚而肾气发动也。明系阴邪留着。欲作奔豚之证。肾邪欲上凌心。故脐下先悸。取用茯苓桂枝直趋肾界。预伐其邪。则中宫始得宁静矣。
发汗过多。误用麻黄也。误汗伤阳。胸中阳气暴虚。故叉手冒心。虚而欲得按也。本桂枝证。故仍用桂枝甘草汤。
未持脉时。病患叉手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示人推测阳虚之一端也。阳虚耳聋与少阳传经耳聋迥别。亟宜固阳为要耳。叉手冒心。加之耳聋阳虚。极矣。尝见汗后阳虚耳聋诸医施治不出小柴胡加减。屡服愈甚。必大剂参附。庶可挽回也。
太阳病多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故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令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解肌之法解散肌表风邪。全不伤动脾胃。若舍此而妄行吐法。吐中亦有发散之义。所以不恶寒发热反见胃痛也。一二日病在太阳。吐之则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病在阳明。吐之则不喜食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气受伤之故也。然朝食暮吐脾中之真阳亦伤而不能消谷。故为小逆○关上脉细数者。明系吐伤阳气所致。尝见外感之脉。人迎细弱而气口连寸反滑数大于人迎者。以其曾经涌吐伤胃。胃气上乘于肺故也。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此以吐而伤胃中之阴。故内烦不欲近衣。虽显虚烦之证较关上脉细。而成虚热。朝食暮吐。脾胃两伤者。稍轻虽不致逆。医者能无过乎。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误下而阳邪内陷。然无他变。但仍上冲阳位。则可从表里两解之法。故以桂枝汤加于前所误用之药内。则表邪外出里邪内出。即用桂枝加大黄汤之互辞也。若不上冲。则里已受邪。不可与桂枝明矣。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误下脉促胸满无下利不止汗出等证。但满而不痛。未成结胸。故仍用桂枝散邪去芍药者。恐其复领阳邪下入腹中也。
脉促虽表邪未尽。然胸但满而不结。则以误下而损其胸中之阳也。加以微恶寒。则并肾中之真阳亦损。而浊阴用事矣。
故去芍药之阴。加附子以回阳也。设微见汗出恶寒。则阳虚已着。非阳邪土盛之比。是虽不言汗出。然出微汗恶寒。合上条胸满观之。则必有汗出。暗伏亡阳之机。故于去芍药方中加附子。庶免阳脱之变。可见阳虚则恶寒矣。又可见汗不出之恶寒。即非阳虚矣。至若桂枝证误下。遂利不止。喘而汗出。不恶寒者。则又邪并阳明之腑矣。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仁。
表邪因误下。上逆而见微喘故仍用桂枝解表。加浓朴杏仁以下其气。若下利不止而加上气喘急者。乃是上争下夺倾危之象非桂枝所宜也。○按寒伤营则喘。风伤卫则咳。此本风伤卫证。因误下而引风邪入犯营分。故微喘也。其寒伤营无汗证亦有咳者。乃发热引饮水蓄之故。否则营卫俱伤之证耳。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脉促为阳邪上盛反不结聚于胸则阳邪未陷可勃勃从表出矣。故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即指促脉而申之。见促脉而加之以浮故必结胸也。浮字贯下四句。浮而紧必咽痛。浮而弦两胁拘急。浮而细数。必头痛未止。皆太阳之脉。故主病亦在太阳之本位。设脉见沉紧。则阳邪已入阴分。但入而未深仍欲上冲作呕。其无结胸咽痛等证。从可知矣。只因论中省用一个促字。三个浮字。后之读者遂眩。或谓紧者必咽痛属少阴。惑之甚矣。沉滑为阳邪入阴而主下利。浮滑则阳邪正在营分。扰其血而主下血也。夫太阳误下之脉。主病皆在阳在表。即有沉紧沉滑亦不得以里阴名之也。○按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可知里不受邪矣。若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微恶寒者。加附子。及后并病例中葛根黄芩黄连汤证。
亦是太阳之邪因误下而陷于阳明所致。又厥阴例中。脉促手足厥逆。用灸一法。乃阳邪陷于阴分。则知脉促为阳。邪郁伏不与正气和谐之。故不当与结代浑斟也。
王日休云。太阳病下之以下八证。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不必药。脉浮者必结胸桂枝去芍药汤。脉紧者必咽痛甘草汤。脉弦者两胁拘急小柴胡加桂枝。脉细数者头痛未止当归四逆汤。脉沉紧者必欲呕甘草干姜汤加黄连。脉沉滑者协热相白头翁汤。脉浮滑者必下血芍药甘草汤加秦皮。
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冒者神识不清。似有物蒙蔽其外。所以必须得汗。自解未尝言药也。得里未和视其二便和与否。再分解其邪。若论用药。表无过建中。里无过大柴胡五苓矣○或云叉手自冒心曰冒。冒为发汗过多。胃中清阳气伤。故叉手自冒。必补气。
以助其作汗。宜小建中加参。频服乃瘥。若尺中迟弱者。更加熟附子三五分。可见昏冒耳聋非大剂温补不能取效也。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病久不解。不过入阴入阳之二途。脉既阴阳两传初无偏胜可以解矣。犹必先振栗。始得汗出而解虚可知也。设不振栗。则邪不能传之于表。而无从得汗可知也。然既云阴阳两停。则在先脉浮沉俱紧盛。今则浮沉俱不紧盛也。脉既阴阳两停。其传表传里未可预定。所以惟阳脉微者。方是邪不能传表。当从汗之而解。惟阴脉微者。方是邪不能传里。当从下之而解。此其故甚可思也。若非邪住不传之候则阳脉微者。当补其阳。阴脉微者。当补其阴矣。岂有反汗之而伤其阳。
下之而伤其阴哉。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阳邪炽盛。逼处心胸。扰乱不宁。所以知其心下必结。然但显欲结之象。尚未至于结也。若其人脉微弱者。此平素有寒饮积于心膈之分。适与外邪相召。外邪方炽。其不可下明矣反下之若利止。则邪热乘虚入膈。
必与寒痰上结若利未止因复下之。使阳邪不复上结。亦将差就错。因势利导之法。但邪热从表解极易。从里解极难协热下利。热不尽其利漫无止期。亦危道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其人已亡津液。复强责其小便。究令膀胱之气化不行。转增满硬胀喘者甚多。故宜以不治治之。
以上风伤卫坏证。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本寒伤营麻黄汤证。乃误用桂枝汤固卫。寒不得泄气逆变喘。然有大热者。恐兼里证。若无大热。为表邪实盛可知。
乃与麻黄汤除去桂枝而加石膏去桂枝者恐复助营热。已误不可再误也加石膏者。用以泄营中之热也。至于内饮水多。外行水灌。皆足以敛邪闭汗。而成喘。不独误行桂枝汤为然也。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易桂枝以石膏。少变麻黄之法。以治误汗而喘当矣。误下而喘亦以桂枝为戒而不越此方者何耶。盖中风伤寒。一从桂枝。一从麻黄。分途异治。由中风之误下而喘者。用浓朴杏仁加入桂枝汤中。则伤寒之误下而喘者用石膏加入麻黄汤中。两不移易之定法也。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下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恼同)胸中窒塞窒比结痛则较轻也。虚烦不得眠。即下条卧起不安之互辞也。反复颠倒心中懊。乃邪退正虚。而余邪阻滞。不能传散。无可奈何之状也。此时将汗之乎。下之乎。和之乎。温之乎。仲景巧用栀子豉汤。涌载其余邪于上。使一吐而尽传无余然惟无形之虚烦。用此无疑若涌吐实烦仲景别有瓜蒂散。则非栀子所能也。乃因汗吐下后。胸中阳气不足。最虚之处便是客邪之处。若正气暴虚。余邪不尽则仲景原有炙甘草一法。宁敢妄涌以犯虚邪之戒也。
满而不烦。即里证已具之实满烦而不满即表证未罢之虚烦。合而有之且卧起不安明是邪奏胸表腹里之间。故取栀子以快涌其胸中之邪而合浓朴枳实。以泄腹中之满也。
丸药大下之徒伤其中。而不能汤涤其邪。故栀子合干姜用之。亦温中散邪之法也。
凡用栀子豉汤。病患旧有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旧有微溏。则大肠易动。服此不惟不能上涌。反为下泄也。
或问炙甘草汤一证。但言脉结代。心动悸。并不言从前所见何证。曾服何药所致。细绎其方。不出乎滋养真阴回枯润燥。兼和营散邪之剂。必缘其人胃气素虚。所以汗下不解。胃气转伤。真阴枯竭遂致心悸脉代。与水停心悸之脉似是而非。水则紧而虚则代加之以结。则知正气虽亏。尚有阳邪伏结。凌烁真阴。阴阳相搏。是以动悸不宁耳。邪留不解阴已大亏。计惟润燥养阴和营散邪。乃为合法。方中人参甘草补益胃气。桂枝甘草调和营卫。麦冬生地阿胶麻仁。润经益血复脉通心。尚恐药力不及更须清酒。以辅助成功。盖津液枯槁之人预方二便秘涩之虞。其麦冬生地溥滋膀胱之化源。
麻仁阿胶。专主大肠之枯约。免致阴虚泉竭火燥血枯。此仲景救阴退阳之特识也。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伤寒发汗已。热邪解矣何由反蒸身目为黄。所以然者。寒湿搏聚适在躯壳之里。故尔发黄也。里者在内之通称非谓寒湿深入在里。盖身目正属躯壳。与脏腑无关也。于寒湿中求之即下文三法也。
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而伤寒之邪得湿而不行。所以热瘀身中而发黄。故用外解之法设泥里字。岂有邪在里而反治其表之理哉。
热已发出于外。自与内瘀不同。正当随热势清解其黄。使不留于肌表之间。前条热瘀在里故用麻黄发之。此条发热在表反不用麻黄者。盖寒湿之证难于得热。热则其势外出而不内入矣。所谓于寒湿中求之。不可泥伤寒之定法也。
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小盒饭利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出也。
色黄鲜明其为三阳之热无疑小便不利腹微满乃湿家之本证。不得因此指为伤寒之里证也。方中用大黄者。取佐茵陈栀子。建驱湿除邪之功。以利小便非用下也。然二便有兼阻者。有因前窍不利。而后窍并为不通者。如阳明证不更衣十日无苦渴者。与五苓散一条。非湿热挟津液下渗膀胱而致大便枯燥不通耶。此因湿热搏聚。小便不利致腹微满。故少与大黄同水道药开泄下窍则二便俱得通利。而湿热势杀得以分解矣。○或问仲景既云寒湿而用药。又忌祛湿热之味。其故何耶。盖始本寒湿袭入躯壳。久之阳气渐复。则郁发而为热矣。若泥寒字。全失移寒化热之义。
误汗亡阳。误下亡阴。故内外俱虚。虽不出方。其用附子回阳。人参益阴。已有成法不必赘也。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甘草汤主之。
日烦躁扰夜间安静。则阴不病而阳病可知矣无表证而脉沉微。则太阳之邪已尽以下后复发汗复扰其虚阳故用附子干姜以温补其阳不用四逆者。恐甘草恋胃故也。即自汗小便数。咽干烦躁吐逆。用干姜甘草以温胃复阳不用四逆者。恐附子峻下故也。
未汗而恶寒。邪盛而表实。已汗而恶寒。邪退而表虚。阳虚则恶寒。宜用附子固矣。然既发汗不解可知其热犹在也。
热在而别无他证。自是阴虚之热。又当用芍药以收阴。此营胃阴虚之救法也。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恶寒者汗出营卫新虚。故用法以收阴固阳而和其营卫。不恶寒者。汗出表气未虚反加恶热则津干。胃实可知故用法以泄实而和平。然曰与似大有酌量。其不当径行攻下。重虚津液从可知矣。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下利清谷。阳气内微也。身体疼痛。表邪外盛也。法当急救其在里之微阳。俟其清便调和。则在里之阳已复而身痛不止明。是营卫不和所致又当急救其表。使外邪仍从外解矣。救里与攻里天渊。若攻里。必须先表后里。惟在里之阴寒极盛恐阳气暴脱。不得不急救其里也。厥阴篇下利腹胀。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是互此意。
病发热头痛者。太阳伤寒脉反沉者。其人本虚。或病后阳气弱也。虽脉沉体虚。以其有头痛表证而用解肌药病不瘥反加身疼者。此阳虚阴盛可知。宜与四逆汤回阳散寒不解表而表解矣。盖太阳膀胱为肾之腑。肾中阳虚阴盛。势必传出于腑。故宜四逆以消阴复阳。倘服四逆后脉变浮数。仍身疼头痛。热不止者。此里得药助驱邪外散之候。仍少用桂枝汤佐其作汗更不待言。
以上寒伤营坏证。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为自初至今之证。下文乃是。以后拟病防变之辞。分作一节。看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此一节。乃表和无病。而脉微者邪气微缓也。阴阳相等。脉证皆同。向安之兆。可不待汗而欲愈。若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也。此一节宜温之。面上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以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痒。桂枝麻黄各半汤。此一节必待汗而解也。○首节颇似小柴胡证故以不呕清便自调证之次节虽脉微恶寒。止宜小建中。加黄以温分肉司开阖。原非温经之谓。后节面色反有热色。言表邪未尽。
故宜各半。不可与面合赤色。比类而观也。
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复发汗。宜桂枝二越脾一汤。
无阳乃无津液之通称。盖津为阳。血为阴也。无阳为脾胃衰。故不可更发汗非汗。则风寒终不解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风邪。越脾之一。以治郁热。越脾者石膏之辛凉以化胃之郁热。则热化津生而脾气发越得以行其胃液也。世本作越婢言脾为小姑比之女婢。若此则越字何义。二字便不贯矣今从外台方正之。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此风多寒少之证。服桂枝汤。治风而遗其寒。汗又大出。脉反洪大。似乎风邪再袭。故重以桂枝汤。探之。若果风邪之故立解矣。若形如疟日再发。此邪本欲解。终为微寒所持。故略兼治寒。而汗出必愈也。○此条前半。与温热病篇白虎证。第七条但少大烦渴一句。盖大烦渴。明热能消水。故为伏气非略欲饮一二口即止也。○详此方与各半药品不殊。
惟铁分稍异而证治攸分。可见仲景于差多差少之间。分毫不苟也。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治风而遗其寒。所以不解。而证变。则在表之风寒未除。而在里之水饮上逆。故变五苓而用白术茯苓为主治。去桂枝者。已误不可复用也。○张卿子曰。逐饮何不用橘皮半夏。可见。此停饮而胃虚。故无汗耳。○此条颇似结胸。所以辨为太阳之表证尚在。全重在翕翕发热上。
此大青龙证误施汗下。而转增烦躁也误汗。则亡阳而表虚误下。则亡阴而里虚。阴阳俱虚。邪独不解。故生烦躁。
用此汤以救之。盖烦为心烦。躁为肾躁。故用干姜附子入肾以解躁茯苓人参入心以解烦也。○夫不汗出之烦躁与发汗后之烦躁毫厘千里。不汗出之烦躁。不辨脉而投大青龙。尚有亡阳之变。是则发汗后之烦躁。即不误用药已误在汗矣。
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此小青龙证误施吐下而成也。心下逆满。气上冲胸。风邪搏饮。壅塞于膈。所以起其头眩因吐下后邪气乘虚入内。
连动其饮也。脉见沉紧。明系寒邪留结于中。若但发汗。以强解其外。外虽解而津液尽竭反足伤动经脉。有身为振摇之患矣。遇此等证必兼涤饮散邪。乃克有济。小青龙本证。全是此意但始病重在风寒两受。不得不重在表。此吐下后复汗。
外邪已散。止存饮中之邪故以桂枝加入制饮药内。使饮中之邪。尽散。津液得以四布而滋养其经脉也。至若吐下。后重发汗太过。亡阳厥逆烦躁。或仍发热心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又属真武汤证非此汤可能治也。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此即上条之证。而明其增重者。必致废也。曰虚烦曰脉甚微。则津液内亡。求上条之脉沉紧为不可得矣。曰心下痞硬。曰胁下痛。较上条之心下逆满更甚矣。曰气上冲咽喉。较上条之冲胸更高矣。此皆痰饮上逆之故。逆而不已。上冲头目。因而眩冒日加。则不但身为振摇。其颈项间。且阳虚而阴凑之矣。阴气上入高巅。则愈重。而益振摇矣。上盛下虚。两足必先痿废。此仲景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之日。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早已用力矣。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与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即白术附子汤)风湿相搏。止是流入关节。身疼极重而无头疼呕渴等证。见卑湿之邪难犯高巅脏腑之界也。不呕者。上无表邪也。
不渴者。内无热炽也。加以脉浮虚而涩。则为风湿搏于躯壳无疑。故用桂枝附子。疾驰经络水道以桂枝散表之风。附子逐经之湿。迅扫而分竭之也。其小便利大便坚。为津液不足。故去桂枝之辛散而加白术以助津液也。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风则上先受之。湿则下先受之。逮至两相搏聚注经络流关节渗骨体躯壳之间。无处不到。则无处不痛矣。于中短气一证。乃汗多亡阳。阳气大伤之征。故用甘草附子白术桂枝为剂。以复阳而分解内外之邪也。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此阳虚营卫俱伤误用桂枝。治风遗寒。治表遗里之变证也。脉浮自汗。固为在表之风邪而小便数心烦则邪又在里。
加以微恶寒则在里为寒邪更加脚挛急。则寒邪颇重矣。乃用桂枝独治其表。则阳愈虚阴愈无制故得之便厥也。桂枝误矣。
麻黄青龙更可知也阴寒内凝总无攻表之理甘草干姜汤复其阳者。即所以散其寒也。厥愈足温不但不必治。寒且虑前之辛热有伤其阴而足挛转锢故随用芍药甘草以和阴而伸其脚设胃气不和而谵语则胃中津液为热所耗。故少与调胃承气汤以和胃而止其谵语多与则为下而非和矣。若不知此证之不可汗。而重发其汗。复加烧针则阳之虚者必造于亡阴之无制者。必致犯上无等此则用四逆汤以回其阳。尚恐不胜况可兼阴为治乎。○此证始终只是夹。阴虽脉浮自汗为阳证。而脚挛急不温。乃属平素下虚至于心烦小便数。不独真阳素虚而真阴亦亏。所以才用阳且遂变厥逆也。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证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燥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干姜甘草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
以乘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阳旦者桂枝加黄芩之制本治冬温之的方也。以其心烦小便数有似冬温而误与之。因其人阳气素衰所以得汤便厥也。
若重发汗。或烧针者。误上加误非四逆汤不能回其阳矣。此证既象阳旦又云按法治之即是按冬温之法也。所以病患得之便厥明明误在黄芩助其阴寒。若单服桂枝何致是耶。故仲景即行阴旦之法以救其失观增桂令汗出一语岂不昭昭耶。阴旦不足更加附子温经即咽中干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浑不为意。且重饮甘草干姜汤。以俟夜半阳回足热后果如言岂非先有所试乎为黄芩入口而便厥。未几即以桂附干姜尾其后。固知其厥必不久。所以可断夜半手足当温况谵语咽干热证相错其非重阴冱寒可知。故才得足温。即便以和阴为务。何其审哉。
以上营卫俱伤坏证。
太阳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薰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
阴阳相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抹床。
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风阳也。火亦阳也。邪风更被火热助之。则血气沸腾所以失其常度。蒸身为黄。然阳邪盛于阳位者。尚或可以从衄解。可从汗解。至于阳邪深入阴分势必劫。尽津液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口干咽烂。肺焦喘促。身体枯燥。小便难。
大便秘。手足扰动。谵妄哕逆。乃火邪内炽。真阴立尽之象。非药力所能胜者。必其人小便尚利。阴未尽伤。肺气不逆。
膀胱气化。肾水不枯。始得行驱阳救阴之法。注家泥于阴阳俱虚竭一语。遂谓小便利者。阴未尽虚。则阳犹可回。是认可治为回阳。大失经旨。不知此证急救其阳。以存阴之一线。尚恐不得。况可回阳以更劫其阴乎。且头汗乃阳邪上壅。
不下通于阴。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设见衄血。则邪从衄解。头间且无汗矣。设有汗则从汗解。又不衄矣。后条火邪深入必圊血一证。亦谓身体枯燥而不得汗。必致圊血。设有汗。更不圊血矣。岂有得汗而反加衄血。圊血之理哉。又岂有偏身无汗。而头汗为亡阳之理哉。
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
火邪入胃十余日不解忽振栗自下利者火邪从大肠下奔。其候本为欲解。然而不得解者。以从腰以下不得汗。邪虽下走终不外走故不解也上条从头以下不得汗。其势重。此条从腰以下不得汗。其势较轻。足下恶风者。见阳邪在下也。小便不得。见阳邪闭拒阴窍也。与不得汗正同。所以大便亦硬。益见前之下利。为火势急奔。火势衰灭则利止也。反呕者。
邪欲从上越也。欲失泄者邪欲从阴出也。皆余邪未散之征。胃火既灭。小盒饭数。复不数。则津液可回。及至津回肠润。
则久积之大便必尽出。大便出多。则小便之当数者。始数矣。肠胃之间。邪热既散而不持。则腰以下之得汗。并可知矣。
得汗。则阴分之阳邪尽从汗解然后身半以下之阴气得上而反头痛身半以上之阳气得下而反足心热欲解之候。尚且如此。
火邪明虐为何如哉。
太阳病以火薰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清圊同)火邪入胃。胃中多水液者必速迫下利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复受火邪。则必加闷乱不宁。由是深入血室而为圊血也。盖阳邪不解。得以袭入阴中。动其阴血。倘阳邪不尽。其圊血必无止期。故申之曰火邪。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迫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阳筋。血难复也。
脉微而数。阴虚多热之征也。此而灸之。则虚者益虚。热者益热不至伤残不止耳。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小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奔豚者。肾邪也。北方肾邪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汤中。以外解风邪能泄阴气也。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东垣所谓劳力感寒是也以其人本虚。故脉不弦紧而弱。渴者津液本少。不能胜邪也。被火者谵语。火气伤阴。阳神悖乱也。弱者发热更伤阴血也。被火后脉不数疾而反浮。知邪未入里犹宜汗解以和表。则火邪亦得外散矣设见数疾。当兼分利渗泄。具见言外。
温针攻寒。营血得之。更增其热营气通于心引热邪上逼神明。必致惊惶神乱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重而痹。名火逆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火迫惊狂。起卧不安者。火邪于心。神明散乱也。夫神散正欲其收。何桂枝方中。反去芍药而增蜀漆龙骨牡蛎耶。
盖阳邪散乱。当求之于阳。桂枝汤阳药也。然必去芍药之阴重。始得疾达阳位。加蜀漆之性最急者。以迅扫其阴中之邪。
此证误而又误。虽无惊狂等证然烦躁则外尽之候也。亦真阳欲亡之机故用桂枝以解其外龙骨牡蛎以安其内不用蜀漆者。阴中火邪未至逆乱无取急迫以滋扰害也。
营虚之人。即有寒伤营。营卫俱伤证并宜小建中和之慎不用麻黄青龙发汗。汗剂尚不可用况烧针乎。设误用烧针劫汗。则血得火邪。必随外至卫分故曰加烧针。则血流。少顷热并于节不能内荣。故曰不行所以卫愈旺而营愈衰更加发热躁烦势所必至也。
或问火逆。何不分营。卫以火为阳邪。必伤阴。血治此者。但当救阴为主。不必问其风寒营卫也。
以上火逆证